《上海市密室剧本杀内容备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解读

今天看到各路小伙伴都在转发《上海市密室剧本杀内容备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心里不禁感慨,上海果真是国内治理标杆,管理人性化、效率都无出其左右,新的政策动向势必都会从上海开始。

虽然只是“征求意见”,但没想到“内容审查”来的这样快,而“消防安全”的靴子才刚刚落地,“内容安全”的靴子却已经准备落下来。

可能很多小伙伴对行业或是管理规范制定不是那么了解,接下来我和大家一起解读下这份《上海市密室剧本杀内容备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密室剧本杀内容备案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引导本市密室剧本杀行业规范经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文化与意识形态安全,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二)强化重点演出类型监管。对音乐节庆类演出活动,要重点对电音类、说唱类节目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对演出现场显示屏内容以及互动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沉浸式演出活动,要加强演出全流程审核,防止出现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及渲染血腥暴力等内容。对小剧场演出活动,要重点加强脱口秀、相声以及先锋话剧、实验话剧等语言类节目的内容审核和现场监管。对旅游演艺以及在现场音乐厅(LiveHouse)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要督促相关经营主体依法办理报批手续,确保纳入监管视线。
(一)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各地要密切关注演出新业态,及时分析研判演出市场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在牢牢把住意识形态安全和生产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创新监管理念,建立适应新业态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为演出市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

解 读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原文如下: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9/16/content_5544020.htm

如果所有密室剧本杀已经被当做“演出”业态纳入管理,那就符合了下面引用的管理范畴,但很多密室并没有“演员表演”的环节,是否适用,可能还要细化分类。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密室剧本杀行业是指根据一定的故事剧情,提供剧本、机关密室、实景场地中的一种或多种,以逻辑推理为主,供消费者之间互动或消费者与场所演职人员互动的文化业态。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是指对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前述密室剧本杀文化业态经营的场所。

解 读

对密室剧本杀的定义反映出管理部门已经深入调研了密室剧本杀等类似企业,并提炼出主要体验。但实际情况密室和剧本杀本质不是一个业态,是不是用同样一套管理办法可以适用?不能因为“新”,所以就是一类。而行业公认的“黑电追劣质主题”,既无剧本、无机关、无逻辑推理、也没什么演出,反而不受监管影响。
第三条  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条  市文化旅游局负责全市密室剧本杀行业的内容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剧本审查专家小组,发布违规剧本清单,负责本市外商投资的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内容审核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台湾地区投资者在本市投资的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的管理参照执行)。指导各区文化旅游局和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各区文化旅游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内资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的内容审核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解 读

“剧本审查专家小组”将来是审查的重要管理阀口,小组的组成、监管、审查标准、是否得到行业的认可是关键。密室剧本杀将和影视、游戏、演出市场一样按照内外资不同投资方式不同流程进行内容审查。
第五条  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应对经营中使用的剧本开展自审,建立健全内容自审制度,配备满足自审需要的审核人员,建立适应内容管理需要的技术监管措施。

解 读

无论是审查还是自审,审查标准最重要,影视和游戏都已经建立非常详尽的审查标准,并且一直随形势调整,而密室剧本杀盘子还是太小了,如果要建立类似的审查标准和流程,对如此小体量的行业及商家来说,能否支撑确实令人担忧。行业刚刚起步,这群年轻的创业者刚给自己的文化创造力找到用武之地,这么快就要面对内容的严格管控,可能会大大降低市场的活力。

第六条  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经营中使用的故事剧本、设定的故事情节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八)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九)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七条  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工作中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表演、游戏方式恐怖、残忍、暴力、低俗,摧残工作人员或消费者身心健康的

(二)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消费者的;

(三)以虐待动物等方式进行表演的;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第八条 演艺人员不得出现以下行为:(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三)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四)组织、参与、宣扬涉及淫秽、色情、赌博、毒品、暴力、恐怖或者黑恶势力等非法活动;(六)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七)在营业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或者以违背伦理道德、违反公序良俗的方式进行演出吸引观众;(八)表演方式恐怖、残忍,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
《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

解 读

以上规定来自《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看来上海管理部门希望借用演出行业对演艺人员的管理方式来管理密室剧本杀此类业态的内容。是否在密室剧本杀内容审查同样适用,可能要等细则出来再解读。

第八条 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应将自审通过的剧本交市文化旅游局或所在区文化旅游局备案登记。申请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剧本备案登记表;

(二)营业执照;

(三)剧本;

(四)版权合法性声明;

经审查无本暂行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审查部门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发剧本备案证明。

解 读

此“备案流程”,并未明确是“前置审批”还是“后置审查”,也就是未取得备案情况下能不能提前经营还未明确。如果是“前置审批”,就类似影视、游戏领域一样,需要管理部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组建专门的审批部门,整个行业的内容创作速度也将严重拖慢。“后置审查”的话更适用,先保证行业活力不减退,后面针对备案内容进行核查,违规情况及时处理会更人性化。

提交备案材料中有个关键点

剧本杀本身属于著作权范畴,可以提交著作权版权合法声明,但是密室呢?密室本身并不是文字视频内容,它的呈现方式更多是通过各种场景、机关装置、谜题、演艺等等综合性艺术表达,那它的版权合法性声明是什么?

第九条  剧本内容发生变化的,或剧本备案证明载明事项发生变化的,经营单位应重新申请备案。

解 读

内容变化就要重新申请,对于密室和剧本杀都是极大的挑战,本身两个业态都是那种会随时调整内容,以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文娱服务。如果规定严格执行,会大大减弱此优势。

第十条  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和文旅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加强对经营单位使用的故事剧本、道具、场景的日常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内容涉嫌违法违规的,责令经营者将有关剧本立即下架,改正并备案后再予上架;发现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及时移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解 读

文旅执法会对经营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目前看来是个长期的周期性的检查,由于密室、剧本杀经营的特殊性,这种检查复杂程度会很高,对于执法部门的执行能力也是相当大的考验。
第十一条  相关行业协会应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倡导主流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坚决抵制低级趣味,坚守意识形态底线。开展行业培训和行业评价,提升从业人员能力和水平。制定行业标准,引导经营单位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加强版权保护,建立版权纠纷调解机制,通过调解和对话的方式处理版权纠纷,帮助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经营中涉及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法规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XXXXXXXX日起施行。

读 后 感

从这份管理规定中,能看出参与制定规定的工作人员切实调研了大量相关企业,并对行业存在的各种问题也有相当的了解,这还是很让人欣慰。

作为一名普通从业者,最担心的是在管理复杂度很高的情况下,怕麻烦的执行人员会不会直接一刀切。这冰冷的一刀可能把这个刚刚起步,充满活力的年轻人创新行业切残了,切废了,切没了。这不仅是几十万年轻从业者的创业希望破灭,更是Z时代年轻消费者的文化体验损失。

另外,管理规定里对“暴力”、“恐怖”、“低俗“、“迷信”、“低级趣味”等大帽子词没有细则解析,尺度在哪里,光靠从业者自查是无法做到的。如果我们只在意这些字面意思,而忽略背后冉冉向上的精神,那“哈利波特”、“漫威宇宙”这种影响了全世界年轻人的作品也很难在我们种花家的土地上诞生。

还好,这是一份“征求意见稿”,相信从业者和那些关心行业的玩家会提出很多好建议,未来的新规范一定可以消除我们的各种担忧。

对于任何一个新行业,正规化的阵痛是早晚要经历的。真切的希望,密室剧本杀的创业者们,经历过这一波洗礼后,能孕育出属于你们的也属于世界的中国IP。

以上内容来自“打杂大人”个人想法,不代表任何组织、企业及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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